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有关民办教育办学单位,机关各科室:
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》(合教秘〔2014〕621号)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将我县中小学、幼儿园放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时间为2015年2月7日(腊月十九)至2月28日(正月初十)。新学期开学3月1日(正月十一)报到,3月2日正式上课。
二、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,并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,合理安排期末复习、考试时间,做好综合素质评定、学籍信息完善和各项总结工作。
三、各学校(幼儿园)要在放假前,以学校(班级)为单位,集中进行一次勤俭节约、遵纪守法、交通安全、食品卫生、防火、防煤气中毒以及燃放烟花爆竹、做好雾霾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等方面为重点的安全教育。同时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,清除各种安全隐患。
四、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、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,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,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,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、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“送温暖”活动。
五、各校要严格执行《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(试行)》和省、市、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减负的规定,寒假期间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,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时间。提倡布置阅读、研究性学习、社会实践、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合理适量的寒假作业,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祥和的寒假。
六、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,各完中、初中、中心校和县直学校寒假值班表在2015年2月3日前报县教体局办公室,各小学和幼儿园寒假值班表在2015年2月2日前报中心校办公室。假期要严格值班保卫工作,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。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,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,校(园)主要领导假期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春学期工作计划,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,确保新学期如期、顺利开学。
长丰县教育体育局
2015年1月6日